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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共享社会资源服务保障老干部


■李光玉

随着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举措的落地,省军区系统如何发挥协调军地优势,探索共享共用社会养老资源,走开服务保障老干部的新路子,让老干部充分享受改革红利,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贯彻军民融合思想,共享共用社会养老资源。共享共用社会养老资源服务保障军队老干部,是顺应改革发展大势,满足老干部颐养天年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思想,更好地借船出海、借梯登高,提升老干部服务保障水平。同时,地方老龄配套政策完善、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医疗保障水平较高等优势,为共享共用社会养老资源做好军队老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奠定了基础。省军区系统应充分发挥协调军地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通过开展合作、购买服务、借力公益等方式,开发利用好社会养老资源服务保障老干部。

针对军地实际情况,构建全方位共享共用体系。当前,社会上可用于老干部服务保障的资源分散于各行各业,既有政府公共资源,也有民间公益资源,还有社会商业资源。针对现状,可采取四种共享共用方式:一是共享共用地方政府机构资源,协调将军队老干部纳入地方公共养老服务范围;二是直接购买社会服务,对于军地通用服务项目,可购买地方服务,实行社会化保障;三是开展养老合作,干休所可就近就便与地方较好的养老机构、服务单位结成对子,开展形式多样的养老合作,共同提升老干部服务保障水平;四是借力公益组织,可以引接公益组织的重要资源,直接上门为老干部提供专项公益服务。总之,要着重在医疗保健、生活服务、设施改造、法律维权、文化生活等领域协作共享。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共享共用制度机制。推动军队有效共享共用社会养老资源服务保障老干部,关键是靠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科学的规划设计和顺畅的沟通协调。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由军队政治工作部门牵头,地方民政、卫生、市政等部门参加的共享共用协作小组,加强对服务保障老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并将共享共用列入军民融合范畴,纳入各级政府规划计划,纳入地方省、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搞好顶层设计、整体筹划、统一部署、合力推进,推动军队老干部服务保障水平与地方老龄事业同步发展提高。完善协作制度机制。建立军地联系制度,定期会商交流军地共享资源情况;建立协调申报机制,畅通引接地方资源矛盾问题解决渠道;建立检查评比制度,联合地方政府开展“三先”表彰等活动,推动涉老单位积极参与军地资源共享共用,确保服务保障老干部工作持续高效运转。

(作者系江苏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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