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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真正落到实处

福建省泉州市出台拥军优属新举措


本报讯 黎道江、记者郭晨报道:1月下旬,记者从福建省泉州军分区获悉,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目标,努力营造“学习军人、热爱军人、崇尚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泉州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军人优待政策 切实增强军人荣誉感的通知》,从隆重举行兵员入伍退役仪式、开通军人依法优先绿色通道、妥善安置转业退伍军人、拓宽随军家属就业渠道等10个方面出台拥军优属新举措。

《通知》规定,现役军人到市属及县(市、区)医疗机构及相关医院就医的,凭有效军官证、士兵(官)证优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建立“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军人服务站”,设立军人服务热线电话,完善基层军人服务制度,做到泉州籍现役军人参战(抢险救灾、执行戒严等重大执勤任务)必访,重大节日必访,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必访;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对军人子女户籍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的,根据军人申报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因部队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军人子女入学,各级教育部门必须做好军人子女的入学、转学或借读工作;驻泉部队配偶随军且在部队未购买优惠政策住房的军队现役干部、士官,可向部队所在县(市、区)住建部门申请保障性住房;征收泉州籍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及时补偿、优先安置……一条条具体务实的拥军举措受到部队官兵和广大群众的一致赞誉。

为确保军人优待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好事办好,泉州市还专门建立督促检查制度,要求相关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逐条制定计划和细化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不落实、打折扣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确保优待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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