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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要绷紧国家安全弦


■石纯民

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强调,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对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境内知识产权转让给外国企业、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严格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机制,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的严格管理。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

近年来,我国的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呈现爆炸性增长。据全球最大的科研信息引用数据库Scopus所记录的论文列表显示,2016年中国发表了42.6万份研究论文,美国是40.9万份。另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各国专利申请数量显示,2017年全球申请专利数量为312.79万项,其中来自中国的专利申请数量为133.85万项,占总数的42%。由此可见,中国正大步迈向科技大国行列,许多技术领先世界,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现象将会越来越多。因此,加强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的管理,时不我待。

在某些科技强国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名长期对我国进行技术封锁的情况下,我国取得的任何一项高新技术成果都是非常艰难的。这是我国长期致力于科技创新的结果,是大量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的结果,是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懈奋斗、努力拼搏的结果。例如,大型火箭震动台、大型挖泥船、高性能计算机、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等高新技术,凝聚了我国几代科研工作者的心血结晶,汇聚了多个领域的科技智慧,我们必须像致力研发一样致力于技术保护。

立足今天、着眼未来都能看到,科技竞争是国家竞争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世界各国都在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的管理。近年来,我国也逐步加强了这项工作,但与科技强国、知识产权保护大国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我们必须合着新时代的节拍尽快缩小这一差距。

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的管理,是国家安全最基本的要求。这项工作不仅关乎科技安全、经济安全,还关乎国防安全、国家安全。因为,从人类社会发展史来看,先进科技往往最先用于国防和军事领域。着眼未来信息化战争,科技对军队战斗力建设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将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的管理工作摆在战略位置上来切实抓紧抓好。

当前,我国的许多知识产权属于民营企业、科研机构和个人,对外转让监管、审查比较难。此前,有些民营企业、科研机构和个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学术荣誉,曾出现过险情。因此,拥有先进技术的单位和个人,要牢固树立国家观念、大局观念,站在国家利益的大局上来看局部利益和经济利益,切不可因局部利益损害国家利益、因经济利益损害国防利益。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快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明确审查范围、严格审查内容,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切实在科技领域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科技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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