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度工作刚刚开局,山东省军地6个部门就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省军区动员局局长王建政告诉记者,抓基层、打基础,首在培养人才、建强队伍,只有基层队伍人才永续,兴武事业才能生生不息。
既消除体制鸿沟又规范人员编制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编配员额,在本单位行政编制总数内核定”“乡镇(街道)武装部设部长1名、干事1名,辖区户籍人口10万以上的乡镇(街道),可增配1名干事”,《意见》第一节就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作出明确。
之所以以此开篇,源于去年调研中的几段经历:因事业编制身份限制,有的干事从事武装工作20多年,仍然不能接任部长,武装业务驾轻就熟却无法进入更大舞台;有的乡镇武装部只有部长1人,既负责单位武装工作,也兼任乡镇其他职务,里里外外都是一个人忙;由于体制不畅,乐陵市铁营镇武装部长孙同福已在部长岗位履职17年……
在多数地区,这种现象并非个例:随着行政体制改革深化,乡镇(街道)编制紧张、人少事多,仅有的20多个行政编制根据分工用于不同岗位,编制问题成为上级规定落实难的主要原因。
随着调查研究的深入,军地工作人员认识逐步统一:只有在源头上理得清,才能保证专武干部队伍流得畅。对此,《意见》不仅强调专武干部行政编制身份,更是结合全省实际,为海防一线、社情复杂、任务较重以及辖区人口超过10万的乡镇(街道),另外增配1名干事,为基层武装工作建强组织基础。
据该省军区动员局工作人员介绍,为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他们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督导各市研究制定多套落实方案,多措并举抓好专武干部调整配备工作。日前,省职能部门已经拿出专武干部空缺岗位招录方案。
建立乡镇武装部长后备干部制度
提名、考察、审批、任命……在乡镇(街道)武装部长的选配链条里,提名是第一道程序,提名质量直接影响武装部长队伍建设质量,可谓最为关键。
按照规定要求,乡镇(街道)武装部长空缺,须由县人武部会同县委组织部提名考察、补充干部。由于缺乏配套工作机制,县人武部平时主要接触现任乡镇(街道)武装部长,对全县其他干部不够熟悉了解,当现任调整出现空缺,谁更适合干武装?一些县人武部领导直言:“不是不想提名,情况了解不透、掌握不清,真是不知道该提谁。”
识人方能用人。为解决县人武部识不了人、提不出名的问题,《意见》明确建立乡镇(街道)武装部长后备干部制度:“县人武部会同县委组织部,从乡镇(街道)武装部任职满3年的干事中,按照乡镇(街道)武装部长职位总数的30%选拔后备干部”“同时,从县(市、区)范围内,选拔部分有服现役经历的优秀党政干部,纳入后备人选”,既为县人武部熟悉了解干部创造了条件,同时又缩短了能力生成培养周期。
为让爱武装、懂武装的人干武装工作,《意见》还专门强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录时,要拿出不低于50%的名额,用于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退役士兵从事武装工作,对任职能力生成无疑是条捷径。
专司主营的兴武导向牢固树立起来
去年调研,有种现象记者至今犹记:一边是基层人少事多、工作繁杂,很多地方提倡鼓励专武干部兼职,专武干部通常都要兼3至5个职务;一边是专司主营体制对专武干部的专职需求愈发强烈,更有因兼职兼出来的棘手问题:某镇武装部长,除负责单位武装工作之外,还兼职该镇环保等工作,去年该部长因环保工作不力,接连受到2个行政处分……
“武装部长没在武装工作上栽跟头,反而因环保工作受处分,给干部履历抹上很不光彩的一笔。”调研途中,记者一直反思:类似这样受的处分,该由谁来买单?分析感到,武装部长是本单位党委成员,在基层编制受限、工作繁杂的情况下,不可避免要兼管分管其他工作,从干部成长角度看,有限的兼职也有利于干部后续提升交流,但是兼职过多过滥势必给武装工作带来消极影响。
既要符合基层特点,更要固牢兴武导向。对此,《意见》规定乡镇(街道)武装部长可视工作需要分管、兼管与其本职相关的工作,分管、兼管2项以上工作须由乡镇(街道)报县(市、区)人武部审批,乡镇(街道)武装部干事必须专职从事武装工作,确保专武干部以主要精力履行武装工作职责。
为推动这项政策落地,《意见》同时完善考核考评内容方法:“将基层武装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定期组织乡镇(街道)武装部政治教导员、部长工作述职”,既考武装部长,也考党委书记。对此,威海军分区动员处处长王海刚如是说:“导向明确人心齐,建强队伍好干事,专司主营体制正逐步在一线末端落地落实,必将奏响兴武强武的时代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