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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用作战车辆体系的思考

来源:《兵器知识》杂志作者:路明责任编辑:傅启胜2014-03-05 09:55
 
美国JLTV 联合轻型战术车(洛马方案),预期将替代“悍马”系列装甲车

以一体化作战为目标的新军事变革开始后,美国在军事理论上出现了“快速决定性作战”、“基于效果作战”、“网络中心战”等。基于“网络中心战”的理论,美国对其本世纪的陆军发展做了一个规划——“未来战斗系统”(FCS)。2010年,美军根据近几场现代战争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陆军一体化作战能力和装备的体系建设,制定了《2010陆军现代化战略》。第一次提出,美军要装备“装备得起的装备”,并把陆军体系明确定义为十个要素:综合防护、通信指挥、地面突击、战术车辆、单兵系统、机动与反机动、火力打击、侦察情报、陆军航空、后勤保障。显然综合防护、地面突击、战术车辆、机动与反机动、后勤保障都是需要军用车辆支持的,然而,随着当前作战形式的转变,通信指挥、侦察情报需要指挥控制车辆,甚至连单兵系统、陆军航空也一样离不开军用车辆。要建设能对付多种威胁的陆军,必须要建立这十个要素所组成的陆军体系,从这十个要素可以看出军车在陆军装备中的重要性,装备的体系建设是一体化联合作战的基础。

美国陆军也有武器研发出来不好用,不得不放弃的情况出现。在《2010陆军战略》中,对FCS项目进行了调整与解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FCS 太贵,超出预算;第二,FCS项目有些需求不符合实战情况。下马的原因是该系统过于强调理想的系统完整、信息彻底共享,使其无法很好地与实战结合,并且耗资过大。但是美军也宣布FCS很多项目是要在GCV等后续项目中继承。2010的体系关系比FCS明确,美军非常重视陆装体系建设问题。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如果军车不能在每个要素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会严重影响陆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