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 魏 丰
魏丰,男,汉族,1922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天津市宁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离休干部。
魏丰少年从军,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为建立新中国浴血奋战。离休以后,他走访多地为牺牲的战友树碑立传、传承红色精神。耄耋之年,他捐出多年积蓄,为脱贫攻坚贡献力量。
1937年“七七事变”后,年仅15岁的魏丰参加河北任丘抗日人民自卫军,后被编入八路军冀中军区野战第16团,随军转战晋察冀、冀鲁豫等地。1939年冬,他因战斗中表现英勇,火线入党。从参军入伍到全国解放的12年烽火生涯,他为打击侵略者、建立新中国舍生忘死。
新中国成立后,魏丰转业到地方从事经济工作直至离休。1984年,他参与中央军委组织的军队党史撰写工作,走访全国各地100多位老战友和烈士家属,调查核实史料,撰写回忆文章。撰写南进支队军史时,他在河北任丘骑车下乡寻访几十个村、走了200多里路,终于寻找到守候了老战友、革命烈士吴喜增48年的烈士遗孀。在他提供资料的支持下,河北省廊坊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写了《吴喜增传》,大城县民政局在编制的《永远的丰碑》一书中为吴喜增烈士立传,并为烈士立纪念碑。
他始终心系公益事业,默默奉献。离休后,他发挥习武专长,义务带领芦台镇群众晨练队30年,传承中华传统武术,培养爱好者近千人。2014年,他捐款5万元帮助家乡实施小学改造工程,让村里孩子们上学不再走土路。2019年7月,他将自己多年省吃俭用积攒下的20万元全部捐出,为脱贫攻坚贡献力量。
魏丰还说服家人,做出了去世后捐献遗体的决定,并叮嘱子女,要在他临终前交纳5万元“特殊党费”。
魏丰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天津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