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45年召开的党的七大上,陈潭秋被选为中央委员。然而当时七大代表们并不知道,陈潭秋已被秘密杀害。
陈潭秋,1896年生,湖北黄冈人。1920年秋,他与董必武等在武汉成立共产党早期组织,成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党员之一。1921年7月,陈潭秋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同年9月,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武汉分部负责人。1923年,陈潭秋发动和领导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后到安源从事工人运动和建党工作,任中共安源地委委员。
大革命失败后,陈潭秋在白色恐怖下,努力恢复重建党的组织,先后担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山东临时省委负责人、江苏省委秘书长等职务,领导各地的工人运动、学生运动和兵运工作,为党的事业四处奔波。
1933年初,陈潭秋到中央苏区工作,任福建省委书记。1934年,在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他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和中央政府粮食部部长。中央红军长征后,陈潭秋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游击战争。
1935年,陈潭秋赴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后参加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工作。1939年,陈潭秋奉命回国,任中共中央驻新疆代表和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负责人。
1942年9月17日,陈潭秋被捕。敌人对他施以酷刑,逼迫他“脱党”,被他严词拒绝。1943年9月27日,陈潭秋被秘密杀害于狱中,时年47岁。
(吴乐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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