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次重大精简整编
第十一次精简整编 2015年9月3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宣布:中国将裁减军队员额30万
第十次精简整编 2003年9月1日
党中央、中央军委决定将在“九五”期间裁减军队员额50万的基础上,2005年前我军再裁减员额20万
第九次精简整编 1997年9月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宣布,在80年代裁减军队员额100万的基础上,我国将在今后3年再裁减军队员额50万
第八次精简整编 1985年
中央军委决定裁减军队员额100万
第七次精简整编
1982年
铁道兵、基建工程兵两个兵种在解放军序列中消失
1982年6月19日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担任内卫勤务的部队和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六次精简整编 1980年3月
中央军委决定,军队再次进行精简整编,大力精简机关,压缩非战斗人员和保障部队,将一部分部队移交地方
第五次精简整编 1975年6月24日至7月15日
中央军委扩大会议决定3年内减少军队员额60万
第四次精简整编 1957年1月
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裁减军队数量加强质量的决定》,确定在裁减军队数量加强质量的原则下,将人民解放军员额裁减1/3,要求3年裁减130万人,压缩至250万人左右
第三次精简整编 1953年12月
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决定把全军简编为350万人
第二次精简整编 1951年11月
中央军委召开整编会议,
规定到1954年把全军总员额控制在300万人左右
第一次精简整编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解放军总兵力达550万人左右
1950年6月
全军参谋会议精简整编方案中规定全军员额精简为400万,不久,抗美援朝战争爆发,精简整编工作终止
到1951年底,全军员额达627万人,是我军历史上兵力最多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