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党对军队绝对领导重大历史事件
1、1949年9月21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共同纲领》第二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统一的军队,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受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率,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根据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的原则,建立政治工作制度。
2、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取得国家政权后实现其对军队领导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3、1954年4月,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强调“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
4、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第二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保卫人民革命和国家建设的成果,保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