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汉族,1975年4月生,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市小学教师。
“以诚立身,育人先做人;以行践诺,替夫还欠债。” 沈红霞恪守为前夫还债承诺,从未逾期还款;恪守赡养婆婆承诺,照顾老人安度晚年;恪守职业承诺,全心教书育人。她用行动传播“诚信为本,承诺是金”理念,成为当地诚信风尚的引领者。
2012年4月,小学教师沈红霞经历了一场巨大的家庭变故。前夫撇下家人远走他乡,留下年幼的女儿和年迈的婆婆,还有近百万元债务。面对巨额债务,沈红霞没有丝毫犹豫,毅然决定独自扛起。“别人的钱也是血汗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一个人活着,就要守住良心!”在一屋子上门讨债的人面前,她当场许下替前夫还债的承诺,并掏出车钥匙,用自己的车抵了一位债主的债,又答应每月工资收入只留下1500元作生活费,其余全部用来还债。
沈红霞将唯一的房子抵押还债后,仍背负着近50万元的债务。从那时起,她的床头多了一本小账本,里面一笔一笔记录着还债的信息。她每天省吃俭用,还要扛起家庭的全部重担,照顾女儿和婆婆。结婚时,她承诺把婆婆当成亲生母亲来孝敬。离婚后,婆婆虽另有长子和女儿,她依然像过去一样孝敬婆婆。7年里,她按月还债,从未逾期。如今,前夫留下的债务仅剩5万元。小小的“记账本”,见证了她诚实守信的优秀品格。
在学校,沈红霞承担两个毕业班的语文课教学和一个班级的班主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尽管如此,多年来她没有请过一天假。即使是在家中发生变故,最艰难的时候,她也从未向领导要求特殊照顾。有人跟她说:“当老师收入不够还债,不如长期请假,另外找点工作还可以多挣点钱。”她回答说:“教书育人是我的工作,也是我对学生的承诺,我必须负责,信守承诺。”她的言传身教给学生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她所任教班级的成绩在同年级组里均名列前茅,指导的学生参加竞赛多次获奖,还培养出两名“美德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