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维吾尔族,1946年5月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原食品公司退休职工。
沙勒克江·依明始终坚守为党和国家、为社会多做些好事的诺言,用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10年来,每逢重大节日和周一,都会在自家小院举行升国旗仪式,对群众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宣讲覆盖群众15万人次、赠送国旗6万余面,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维护民族团结,让各民族兄弟姐妹像一家人一样团结在一起。
“我出生于上世纪40年代,从小就与解放军结下了不解之缘。上世纪50年代初,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来到塔城市,我的父母把家里的4间房子腾出来让解放军住,这一住就住了8年,我们和解放军相处得如同一家人。”儿时的红色记忆,让沙勒克江·依明立下为党和国家、为社会多做些好事的诺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
2009年7月,沙勒克江·依明决定在自家小院立起旗杆升国旗。在全家人的支持帮助下,同年10月1日,国旗终于飘扬在小院上空。从此以后,每逢重大节日和周一,沙勒克江·依明都会在自家小院举行升国旗仪式,越来越多的亲戚朋友、邻居都自发到他家参加升国旗仪式。大家聚在一起,听着嘹亮的国歌,目视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感到身为中国人无比自豪。时间久了,国旗用旧了,他就整齐地叠好,收藏在一个盒子里,成为家里的“红色传家宝”。
沙勒克江·依明还在国旗下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宣讲,用质朴的语言、身边的典型事迹及自己的切身感悟,讲述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故事。如今,他的小院已成为塔城市民族团结教育基地、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加升旗、聆听宣讲的除了当地干部群众外,还有许多慕名而来的外地游客,已达15万人次。每位到访者,他都会赠送一面小国旗,至今已发放6万余面。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看到国旗大家的心就在一起了。” 沙勒克江·依明说,“民族团结就是我的眼睛,我会践行诺言,把升国旗和宣讲继续坚持下去,把党的惠民政策和幸福成果带到各族群众中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爱党、爱国。”
沙勒克江·依明被授予全国“为边陲优秀儿女挂奖章”铜质奖章,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模范、基层宣讲先进个人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