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光,男,回族,1948年7月生,中共党员,中国石化西安石化分公司退休工人。
石志光始终坚守共产党员的忠诚和执着,四十二年如一日,初心不改,免费放映红色电影,自觉传播宣传党的主张,没向国家要过一分钱的工资、经费和补贴,被群众称为“人民放映员”。
1977年,石志光将积攒了多年、原计划用于办婚礼的800元积蓄拿出来,购买了一部二手胶片机,从此开始了他的义务放映生涯。他自己掏钱租赁影片,购买电影放映机、数字电影机等设备,先后更换了9套放映机,行程10万多公里。他在义务放映生涯中,从未收过群众一分钱、吃过群众一顿饭、收过任何礼品和红包。
石志光没有经商也没有存款,购买更新放映设备,租电影拷贝的花费均来自他微薄的工资和兼职打工的收入。一些老电影的拷贝大部分都在300元左右,最便宜的一部也要100多元。为了坚持将义务放映进行下去,除了省吃俭用外,石志光还干过搬运工、洗碗工,卖过报纸、蹬过三轮。他尽可能地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出去赚钱,来实践这个炙热的梦想。40多年来,他的足迹遍布陕西省107个市、区、县,驻陕20多家部队和军队院校以及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工矿、社区和乡镇,为广大官兵和各族群众免费放映红色电影4000余场,观众超过百万人次。
如今,已逾古稀的老人,仍然以雷锋为榜样,在义务放映电影的同时,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他多次到部队和医院看望慰问官兵,为部队捐款、购买书籍、订阅报刊、购买慰问品等。自1995年至今,他没有在家过过一次完整的春节,经常是和战士们一起过年,直到新年的钟声敲过之后才回家。42年来,他无偿做宣讲报告1000多场次,还资助病危青年和孤儿姐妹,为丢失钱包的旅客买回家车票,资助家境贫困患者,把自己的情和爱全部倾注在拥军爱军、关心青少年成长和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中。
石志光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陕西省道德模范等称号,其家庭被评为全国“五好”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