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部署,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三年来,人民法院全力攻坚,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与前三年相比分别增长98.5%、105.1%和71.2%,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本形成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促进了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一是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专门印发文件,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强大合力,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执行模式发生深刻变革。着力解决查人找物难题,建成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覆盖存款、车辆、证券、不动产、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囊括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创新财产发现机制,推行悬赏举报等调查措施。着力遏制规避执行行为,完善联合惩戒体系,会同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推进失信惩戒机制建设,采取11类150项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366万人迫于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义务。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全国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1.3万人,拘留失信被执行人50.6万人次,限制出境3.4万人次,同比分别上升416.3%、135.4%和54.6%。着力解决财产变现难题,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05亿元,有效祛除拍卖环节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湖南法院以106亿元最终报价成功拍卖某高速公路收费权,刷新网拍单笔成交价最高纪录。
三是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大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执行改革,完善符合执行规律的体制机制。制定财产保全、财产调查、执行担保等37件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完善执行工作规范。发布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划定高压线,转变执行作风。建成统一的执行办案平台和指挥管理平台,加强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推行“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模式,确保全程留痕、规范透明。加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管理,严格认定标准,定期依职权调查,发现财产及时恢复执行。升级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面公开执行流程信息,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群众关心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全面核查清理长期形成的历史积案,彻底解决案件底数不清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活动,发放案款960亿元。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涉民生保障案件,依法加大执行力度。每年元旦春节前后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累计发放涉民生案款179亿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五是理解支持执行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各地法院从实际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行动,形成强大声势,彰显法律权威。开通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及时反映执行工作进展。制作《执行利剑》等影视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执行故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全媒体直播执行活动,生动展现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艰辛和成效。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十分关心执行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有的直接现场见证执行,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年来,广大执行干警夜以继日战斗在执行一线,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不怕牺牲,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人物和事迹,黑龙江高院执行局局长侯铁男等46名干警牺牲在执行岗位上。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锻炼了队伍,提高了能力,攻克了一道道难题,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我们深刻体会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关键在于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关键在于通过深化改革破解难题,关键在于信息化发展提供的科技支撑。
我们深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与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基本解决执行难”虽然实现预期目标,但在有些方面、有些地区,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甚至还较为突出。下一步,我们将咬定青山不放松,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各级法院不懈努力、久久为功,一定能够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人民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一些法官的政治素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要求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二是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各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存在“温差”,综合配套改革措施有待加快落实,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和应用能力有待提高。四是基层基础建设存在短板,上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作用发挥不够。五是法院内部监督、队伍管理还有薄弱环节,存在“灯下黑”问题,司法作风不正、违纪违法情况仍有发生,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六是一些法院办案压力巨大,有的法官常年超负荷工作,有的法院人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履职保障有待加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在人大监督和各方面支持下,努力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