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财政部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朝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迈出了新的步伐。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351.84亿元,为预算的100.1%,比2017年同口径(下同)增长6.2%。加上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4772.77亿元(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以及地方财政使用结转结余资金),收入总量为198124.61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906.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增长8.7%。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8.54亿元,支出总量为221924.61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23800亿元,与预算持平。
2018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增长。1-4月增长12.9%,随着5月1日起实施增值税减税措施,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10月1日起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的税率表,以及经济出现新的下行压力等,5-12月收入增幅放缓至2.6%。从收入构成看,税收收入156400.52亿元,增长8.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提高至85.3%;非税收入26951.32亿元,下降4.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14.7%。
2.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447.34亿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5.3%。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130亿元,从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23亿元,收入总量为87900.34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381.8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增长7.7%,其中,本级支出32707.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增长8.8%;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69673.99亿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7.2%。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8.54亿元,支出总量为103400.34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55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收入项目具体情况是:国内增值税30753.04亿元,为预算的104%。国内消费税10631.75亿元,为预算的100.6%。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6878.75亿元,为预算的98.9%。关税2847.75亿元,为预算的90.7%。企业所得税22241.81亿元,为预算的101.6%。个人所得税8324.41亿元,为预算的107.4%。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15913.45亿元,为预算的107.7%。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具体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3.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外交支出583.37亿元,完成预算的97.1%。国防支出1106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2041.5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教育支出1731.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科学技术支出3120.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75.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债务付息支出4161.65亿元,完成预算的97.1%。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具体情况是:税收返还7987.86亿元,完成预算的98.2%。一般性转移支付38759.04亿元,完成预算的99.4%,占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提高至62.8%。专项转移支付22927.09亿元,完成预算的98.8%。
2018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90.34亿元和支出结余928.2亿元,全部转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预备费预算500亿元,实际支出17.4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等方面,剩余482.52亿元(已包含在上述支出结余928.2亿元中)全部转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末,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763.99亿元。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578.49亿元,其中,本级收入97904.5亿元,增长7%;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69673.99亿元。加上地方财政从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2319.77亿元,收入总量为179898.26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198.26亿元,增长8.7%。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83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二)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75404.5亿元,增长22.6%。加上2017年结转收入385.59亿元和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13500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相关收入为89290.09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80562.07亿元,增长32.1%。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032.65亿元,为预算的104.4%,增长4.2%。加上2017年结转收入385.59亿元,收入总量为4418.24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4021.55亿元,完成预算的94.7%,增长8.4%,其中,本级支出3089.2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932.2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46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大于支395.23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358.24亿元;单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合计36.99亿元,按规定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71371.85亿元,增长23.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5095.85亿元,增长25%。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932.26亿元和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13500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相关收入为85804.11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77472.78亿元,增长3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69941.04亿元,增长34.2%。
(三)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年实现净利润一定比例收取,同时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相关支出。2017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国有一级金融类企业)营业总收入53.75万亿元,实现净利润2.35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万亿元;年末资产总额183.52万亿元,负债总额118.46万亿元。
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99.95亿元,增长9.8%。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59.26亿元,增长6.7%。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25.31亿元,为预算的96.3%,增长1.6%。加上2017年结转收入113.59亿元,收入总量为1438.9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11.73亿元,完成预算的95.1%,增长10.1%,其中,本级支出1024.8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86.88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21.54亿元,调入比例提高至25%。结转下年支出5.63亿元。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1574.64亿元,增长17.8%。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86.88亿元,收入总量为1661.52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34.41亿元,下降9.2%,主要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至432.45亿元。
(四)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为均衡地区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2018年出台实施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通过调剂将收支状况较好省份的基金结余按一定比例调剂至缺口省份,确保各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2649.22亿元,增长24.3%,剔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后同口径增长7.3%,其中,保险费收入52543.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6776.83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586.45亿元,增长32.7%,剔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后同口径增长12.7%。当年收支结余8062.7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6337.13亿元。
中央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2.11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01.8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74.7亿元。加上地方上缴的中央调剂基金收入2413.3亿元,收入总量为2995.41亿元。中央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32.13亿元,加上安排给地方的中央调剂基金支出2406.8亿元,支出总量为2938.93亿元。当年收支结余56.4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15.49亿元。
地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2067.11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2241.3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6502.13亿元。加上中央调剂资金收入2406.8亿元,收入总量为74473.91亿元。地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054.32亿元,加上中央调剂资金支出2413.3亿元,支出总量为66467.62亿元。当年收支结余8006.2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6021.64亿元。
2018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149607.42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债务余额限额156908.35亿元以内;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3861.52亿元,包括一般债务余额109938.7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3922.77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债务余额限额209974.3亿元以内。
预算执行中,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及时安排新组建部门所需开办及筹建经费,认真做好相关部门预算划转等工作,确保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保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实施。所有中央部门预算批复工作在法定时限内完成。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18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全国预算(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