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着力进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逐步建立。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破、立、降”为主攻方向,持续改善供给结构,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一是去产能工作扎实开展。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持续推进,压减粗钢产能3500万吨以上、退出煤炭落后产能2.7亿吨,均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一大批“散乱污”企业出清,工业产能利用率处在较高水平。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稳妥推进去产能职工安置,转岗再就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是振兴实体经济迈出新步伐。制造强国建设持续推进,工业增加值突破30万亿元。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印发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开展。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深入实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集成应用示范,轨道交通、高端医疗器械、工业机器人等制造业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加快突破并实现产业化。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工程组织实施,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加快推进。质量强国战略深入实施,标准质量品牌建设持续加强。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印发实施。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深入落实,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深入开展。
三是降成本工作持续推进。大力实施减税降费,全年为企业和个人减负约1.3万亿元。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邮政、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扩大至所有企业,金融机构免征增值税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提高到1000万元。降低、停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延长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大力推动降低用能、物流等成本,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进一步提高,全国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超额完成,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扩大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
(三)扎实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取得积极进展。制定三大攻坚战行动方案,依法依规有序实施,金融治理效果明显,脱贫攻坚完成年度目标,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
一是重大风险总体可控。宏观杠杆率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金融市场总体平稳,人民币汇率保持合理稳定,市场约束逐步增强,审慎经营理念得到强化,金融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金融乱象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稳步推进外债登记制管理改革,有效防范外债风险。重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态势基本得到控制,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政策。
二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力推进。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的帮扶力度,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生态、金融、网络、文化和旅游等扶贫工作持续深化,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386万人,28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帮扶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388万人。
三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有序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全面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稳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推进,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出台实施,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浓度下降10.4%,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深入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进一步下降。坚定不移推进禁止洋垃圾入境,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比上年减少46.5%。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初步划定京津冀等15个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山西等16个省份基本形成划定方案。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有序推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1238万亩,实施草原围栏、退化草原改良等退牧还草工程3700多万亩。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出台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稳妥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持续推进,用能权交易试点启动实施,提前两年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总量目标任务,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建设和运行调节加强,弃电量和弃电率实现“双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1%。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取得积极成果,为《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通过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