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分类推进、精准施策,打好重点战役,全力攻坚、务求实效。
一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体制机制,强化重大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结构性去杠杆基本思路,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推动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建立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股市、债市、汇市资金流动和风险的监管与处置,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共振。完善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加强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监管,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弥补监管制度短板,尽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有序推进存量化解,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坚持租购并举,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努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和新市民住房问题。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市场。
二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集中力量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重点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实施产业、就业、生态、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扶贫,实施残疾人脱贫行动。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完善脱贫攻坚考核监督评估机制。研究建立促进困难群众稳定脱贫和防范返贫的长效机制,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对摘帽后的贫困县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发展水平。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全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基本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建设任务。
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不放宽放松,更不走回头路,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等七大战役,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加强污染防治重大科技攻关。改革创新环境治理方式,制定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意见,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环保责任。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稳步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促进煤电高效、清洁、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提升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铁路、水路运输比例。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防治的意见。组织实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和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有效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集中资源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散煤治理。加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按照“以气定改”原则有序实施煤改气等措施。支持清洁能源多元化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利用长效机制。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荒漠化、石漠化等治理。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继续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完善多元化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质量,深化国家公园体制改革。深入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持续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严格管控围填海。建立健全绿色生产、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快递包装。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推动绿色高效制冷。改革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加快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促进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发展。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加快完善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
(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水平,促进军民协同创新,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率。
一是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研究谋划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改革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等价值评价制度,推动科研成果加快转化。建立健全以创新、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激励体系。编制新一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加大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持续投入。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加快健全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原始创新,支持龙头企业包括民营高技术企业牵头重大科技项目,强化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创新资源整合共享。加强工业强基工程协同攻关,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一条龙示范应用。抓紧布局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完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加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新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在关键领域新布局建设若干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建立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支持北京、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安徽合肥3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以科技创新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研究和大力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并布局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二是持续推进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落实“双创”升级版重点任务。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推动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载体,打造展示交流和资源共享平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覆盖知识产权交易、评估等方面的服务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完善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发行双创专项金融债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等。推动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高效运营,构建新兴领域创业投资联盟。办好2019年全国“双创”活动周。
三是扎实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深入推进军民融合重大示范项目和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军民融合对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支撑作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深入开展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试点,实现共建共享共用。健全军民融合体制机制,破除“民参军”壁垒,加大“军转民”力度。健全军地两用人才培养机制,畅通军地人才双向流动渠道。深入推进国防军工生产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国民经济动员布局。推动军民融合综合性立法。持续深化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强化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应用。融合拓展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功能。
(五)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强化改革牵引作用,以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为重点,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走深走实。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完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健全评价分析系统,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部分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推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实现较大幅度改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再推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加快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压减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大幅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开办企业、注册商标、登记财产、获得电力、跨境贸易等事项的办理环节、时限和成本,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入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继续压缩专利审查和商标注册时间。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抓紧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出台国家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国家政务信息系统清单管理机制。
二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扎实推进国企改革“1+N”政策文件落实落地和各项改革试点经验成果的推广应用,出台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深化综合性改革,建立职业经理人等制度,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推进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员工持股等配套政策,加快推进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坚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推动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和布局优化,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改组成立一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组建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取得更大成效。研究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继续分批推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三是深化重点行业改革。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组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放开油气勘查开采准入限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油气勘查开采力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动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稳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扩大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在加强成本监审调查基础上,深入推进第二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继续推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深化邮政和烟草体制改革。
四是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定关于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意见,健全要素市场准入、监管、退出制度。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完善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快投融资服务引导转型,持续规范简化投资审批,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推进工业用地一级市场多种方式出让和二级市场有序流转,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深化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数据信息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个人信息授权和大数据交易制度。
五是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制定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健全地方税体系,推进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增值税改革,逐步建立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健全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退出机制。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将更多金融活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完善全口径外债和跨境资本监管体系。改革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
(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扎实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
一是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办好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加强我国与沿线国家的发展规划对接。以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和产能合作为重点,解决好金融支撑、投资环境、风险管控、安全保障等关键问题,加强文化交流与人才合作,确保更多合作成果落地。深入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合作,推动中国-东盟智慧城市网络合作。高质量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产能合作园区等平台。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加快“丝路电商”全球布局。务实推进与法国、德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第三方市场合作和创新合作,积极推进与太平洋岛国的经贸、旅游等务实合作。加快沿边开发开放步伐,推动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支持东北地区打造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和东北亚地区合作的中心枢纽。
二是着力稳外贸。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降低进出口合规成本,大力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等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办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以及短缺的能源资源、农产品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优化进出口结构,巩固传统竞争优势,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积极发展跨境电商,推动外贸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三是加大吸引外资力度。出台实施外商投资法,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取消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稳步推进金融业开放,吸引更多长期资金流入,有效发挥国际长期资本的作用。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吸引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并设立生产研发基地。健全外资项目服务机制,推动一批规模大、示范性强的重点项目落地。完善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稳步推进外债登记制管理改革,提升监管水平。推进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等各类开发区创新提升,增强辐射带动作用。研究出台推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和创新发展的改革措施。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将支持自贸试验区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出入境政策措施推广至全国。深入落实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各项政策举措,高质量建设全岛自贸试验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四是促进对外投资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制定境外投资条例,完善境外投资服务和监管。推动企业加强合规管理,规范企业境外经营秩序,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部门间信息统一归集和共享机制。推进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境外安全保障和应对风险能力。
五是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变革完善。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充分利用国际平台加强政策协调,扩大同各国的利益交汇点。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主动参与多边贸易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维护支持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合作方向。落实阿根廷中美元首会晤共识,稳妥推动中美经贸磋商。推动早日达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快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和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进程。
(七)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围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乡村振兴和区域发展重大战略落地见效,着力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
一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各项任务落地。加快编制村庄规划,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挡升级,健全多元投入机制,促进路水电气信等城乡基础设施一体规划、互联互通,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大力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工程建设。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推进“厕所革命”,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推动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建设美丽乡村。加快推进农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促进重要市政设施城乡共用。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快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垦改革发展。
二是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加快城市群一体化体制机制建设,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加强交通设施联通,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城区老工业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搬迁改造,有序推动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加装电梯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积极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推进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范有序建设特色小镇。加快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三是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制定西部开发开放新的政策措施,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开放环境、创新环境明显改善。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国企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政策举措。支持中部地区发挥优势,夯实制造业基础,有力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推进实施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积极促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推动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和支持临空经济示范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平台建设。制定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政策及规划,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深入实施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出台实施雄安新区相关规划及改革开放配套实施方案,推进交通、生态、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持续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建好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与生态环境支撑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按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扎实推进“三水共治”和生态环境治理“4+1”工程,发挥铁路、公路、水运各自优势整体设计综合运输体系。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制定实施发展规划纲要。编制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支持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粤港澳合作发展平台建设。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保基本兜底线,精心做好各项民生工作,实施好更具有普惠性和可持续性的社会政策。
一是扎实做好就业优先工作。加强对美贸易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完善风险应对预案,落实好受影响企业的援企稳岗等措施。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启动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鼓励各地加快建设创业孵化载体,深入推进返乡创业试点示范。不断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技术工人职业发展机制。组织实施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行动方案。加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积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专项培训。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质性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稳就业支出,全面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政策。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加强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招用农村贫困人口、城镇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各类企业,三年内给予定额税费减免。加大对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群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统一入口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建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推进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加快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进一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研究解决新业态从业人员中无工作单位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优化救助方式和审核审批程序,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继续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
三是深入推进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制定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各地区各领域标准规范做好衔接,实施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行动方案。出台实施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积极支持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在持续办好公办幼儿园的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加快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继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积极消除城镇中小学“大班额”。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儿童早期发展的支持力度,强化农村和贫困地区控辍保学工作,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依法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科学稳妥推进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改革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加快“双一流”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实施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9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预期达到94.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预期达到89.4%,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预期达到870万人,研究生招生预期达到93.3万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五项制度。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建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继续实施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加快儿童药物研发。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医保支出结构。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职业病和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抓好青少年近视防治。完善生育配套政策。加快完善疫苗药品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医疗卫生领域失信治理。开展社会办医示范行动,制定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加强居民身心健康教育和自我健康管理。加强城乡养老设施建设,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养老服务业,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推进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提升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等困难群体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切实加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权益保护。启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积极推进平安故宫、国家美术馆、中国工艺美术馆、国家图书馆国家文献战略储备库等重大文化项目建设。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和历史文化遗迹保护修复。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建好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倡导全民阅读。大力推进实施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三期总体建设方案。推动冬奥会场馆建设,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办好2019年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抓好食品药品、交通等安全。
进一步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建设,实施好港澳居民证件便利化、进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到内地创业就业、降低粤港澳通信漫游费用等政策措施。支持香港、澳门参与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一轮高水平开放,努力把香港、澳门打造成国家双向开放的重要区域。支持香港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促进香港同内地加强科技合作,支持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支持澳门加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葡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中医药科技产业发展平台,支持澳门打造以中华文化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扩大海峡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持续落实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31条措施,推出更多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为台胞台企在大陆实现更好发展创造条件。
各位代表,做好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全国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敢于担当、真抓实干,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新华社北京2019年3月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