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0月11日电(记者王自宸)为加强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大气环境质量管理,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将实施大气环境质量管理临时性措施,暂停部分行业、企业作业。
根据武汉市政府日前发布的《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筹备、举办期间大气环境质量管理临时性措施的决定》,大气环境质量管理临时性措施包括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管控措施实施期限为10月13日0时至10月28日24时。期间,当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大于100或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小时值大于100,且预测未来12小时及以上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可以实施应急措施。
《决定》要求,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燃煤发电机组、炼焦焦炉烟气排放大气污染物浓度不得超过行业废气排放标准的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水泥及水泥制品企业实行错峰生产。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暂停以下作业:拆除施工;工地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转运和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建材切割、沥青铺设等;各类建筑垃圾转运;房屋立面、桥梁、城市公共设施涂料涂刷和道路画线作业。用于土石方施工作业的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暂停作业。当实施应急措施时,暂停所有工地施工和所有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作业。
《决定》还要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根据企业大气污染排放和生产情况,确定实施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的企业范围。纳入实施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范围的企业,应当制订“一企一策”方案,确定设备检修、错峰生产或者暂停部分污染工序、提升净化装置水平等措施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