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即将闭幕之际,《中国国防报》为您盘点本次会议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议案。请关注今日出版的《中国国防报》的详细报道——
献策强军兴军 建言求真务实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议案一览
■中国国防报记者 宫玉聪
关于制定国家边界法的议案
【领衔代表】陆军边海防学院某研究室主任 侯胜亮
【议案概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强大稳固的现代边海空防”的战略目标。完成这一战略目标,必须要有完备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制定国家边界法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边海防对外对内和发展需要出发,多维度明确国家边界法的内容,形成全面完善的内容体系。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严格执行立法程序,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制定国家边界法至少应该明确11项内容,分别是:国家领土主权和国家疆界、边海防的地位作用、边海防的基本任务、边海防的领导体制、边海防的力量构成、边海防行动的指挥机制、边境控制管理和防卫、边海防维权、边海防建设发展、边海防保障、边海防法律法规相关事宜。
【代表心声】边海防不仅是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前沿阵地,也是深化改革的桥头堡、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关节点。目前,美国、俄罗斯、欧盟成员国等都有专门的边界法。与国际接轨,我国也有必要制定既适应国际通用规则又体现国情的边海防根本法典。因此,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广泛调研,把握主要矛盾,严格组织实施。
关于修改完善刑法有关规定的议案
【领衔代表】北京卫戍区政治委员 姜 勇
【议案概要】涉军网络谣言层出不穷,已经成为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军队形象、离间军民关系的又一重大现实威胁,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建议修改完善刑法有关内容,进一步健全罪名体系,畅通诉讼渠道,加大惩戒力度,对法律用语的具体含义作出明确规定,对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第二款修改为“编造和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让法律的指向性更清晰;在刑法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中增加“编造虚假信息损害国防利益罪”,并加大惩戒力度,形成震慑效果;修改刑法侮辱诽谤罪有关规定,网络谣言受害者提供证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而不能简单地以治安事件处置,以充分保证网络谣言受害者的诉讼权利。
【代表心声】一些网络大V借助涉军事件,肆意歪曲解读,损毁军队形象,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但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网络谣言治理的专门法规,这些造谣者至今仍未受到刑事处罚,导致部分网民仍然相信谣言是真实的,认为官方在“冷处理”。我们应尽快完善刑法有关规定,加大惩戒力度,形成威慑效果,让造谣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