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增强军人荣誉感,代表委员怎么看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作者:柴华 周仁责任编辑:乔梦
2018-03-16 03:07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次全国两会上,“尊崇”也成为许多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他们都讨论了些什么内容?请关注今天出版的《中国国防报》带来的详细报道——

三月十四日,军队人大代表热议习主席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张小燕代表就提高军人职业荣誉感,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发表见解。 中国国防报报记者 周朝荣摄

让全社会看到战旗上的铁血荣光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委员热议增强军人荣誉感

■中国国防报记者 柴华

荣誉是军人的第二生命,作为贡献的象征和功绩的标志,荣誉一直被军人赞美和向往。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如今承平日久加之社会利益关系深刻调整,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对军人的认同感有所下降的现实背景下,“尊崇”二字的提出,适时且可贵。这次全国两会上,“尊崇”也成为许多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培植:夯实赢得全社会尊崇的根基

“谁都不愿死,谁都希望活,然而荣誉却有时推翻了这个规律,荣誉使人勇于和死(神)接近。”牺牲时年仅28岁的志愿军116师参谋长薛剑强,在他的战地日记中留下这样一句话。是什么支撑他用生命去换取这份军人的荣誉?是军人神圣的使命感,是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勇于献身的责任与担当。

“荣誉不是靠别人给的,而是要自己去赢得的。”谈及维护军人荣誉,很多代表都首先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立起“四有”新一代革命军人的好样子,才能让人尊之有基、崇之有据。

“战争年代抵抗侵略、抛洒热血,和平年代保家卫国、默默奉献,军人一直是用自己的牺牲奉献来获得百姓的认同。由于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发展转型期,再加上身处和平的人们远离了战火的警示,导致当前一些人在优待军人、崇尚军人上产生了偏见。除了客观原因,我们有没有反躬自省:是不是‘和平积习’渐渐消磨了一些军人的血性?是不是没有把更多精力放到军事训练上来?”韦昌进委员的反问一针见血。

来自空军的余海龙代表表示,军人的荣誉感既是国家、社会对军人所做贡献的肯定,也是军人对自身人生价值的确认。没有对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正确认知,没有老一辈军人那种刺刀见红、敢于亮剑的血性勇气,没有“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有什么资格去要求人民的尊崇,去维护自己的荣誉?因此,对每名军人而言,荣誉,也是看得见的责任;尊崇,也是感受得到的鞭策。必须要以思想灵魂的纯洁、备战打仗的实力、英勇无畏的胆魄和情趣高尚的品行,夯实赢得荣誉的自我根基。

推进:荣誉内化于心也要外化于行

拿破仑曾说过:“只要有足够的勋章,我就能征服世界。”勋章所代表的荣誉历来是激发军人责任感、使命感和振奋军心士气的重要途径。荣誉虽然是军人内心追求的自我认同与自我尊重,但并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需要以勋章或军功章等令人羡慕的形式进行“外化”展示,让其他人心向往之。

作为第一位站上“爱尔纳·突击”国际侦察兵比武领奖台上的藏族军官,西藏军区某旅旅长江勇西绕委员就谈到自己参加国际军事比武时的经历,他发现不少国家军人的军服上都会佩戴各种勋章,所获荣誉一目了然,让人肃然起敬。对此,江勇西绕委员表示,健全完善军队奖励法规,在增加军事奖章、勋章、纪念章类型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证章授予和佩戴制度,提升官兵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随着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的出台,应加快构建完善军人荣誉法规体系建设。”张辉委员说,目前关于军人荣誉的法规制度大多散落在不同法规之中,尚未形成权威规范、完整系统的制度体系,分类不清、效力不强、认可度不高等问题还显著存在。

多个代表委员表示,应当将我军的荣誉法规纳入国家奖励法规之中,彰显军人荣誉的崇高和严肃,扩大军人荣誉制度的影响力;制定荣誉监察和处罚法规,对各种诋毁英雄、混淆是非等有损军队荣誉和英模形象的人和事严肃问责追究,全面维护军人荣誉的权威性;规范军人晋职、立功受奖、转业、喜报送达和烈士祭奠、光荣军(烈)属挂匾等程序和仪式。

维护:涵养崇军尚武的社会氛围

3月13日,关于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的新闻甫一发出,就在微信朋友圈刷屏,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以及广大军属等纷纷转发点赞。军队代表们也纷纷表示,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对广大退役军人的关心厚爱,是落实“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实际举措。

“社会认同度越高,越能增添军事职业吸引力,越能激发军人荣誉感。”纪晓飞委员认为,军人出没于苦寒之地,决胜于战火之中,其职业属性承载着社会一般行业无法比拟的艰苦和风险。但不可否认,相较于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崇军尚武的社会自觉,长期和平环境造成社会对军人的价值认同有所弱化,公民的国防意识有些消磨淡化。

“要从思想教育、政策引导、制度保障等层面同时发力。”苏保成代表表示,要创新手段加大国防教育力度,同时建立健全有利于官兵成长成才、安心尽职的职业发展机制,推动军人和军属身份地位、权益保障、优待抚恤立法,深化医疗、住房、工资、保险等制度调整改革,完善体现军事职业特点的待遇保障体系。

对此深表赞同的江勇西绕委员表示,国家和军队立法机构应制定更为具体、便于操作的条款,对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等军人广泛关注的问题出台刚性法规,加大执行问责和监督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法规扎实落地、发挥效用,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让官兵心无旁骛地走上训练场。

“瑞士军事家若米尼说过,假如在一个国家里面,那些牺牲生命、健康、幸福去保卫国家的勇士们,其社会地位反而不如大腹便便的商贾,那么这个国家的亡国就一点不冤枉。所以,对军人的尊崇,有时代性,但永远不能过时。”西西玛委员的话语,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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