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这是党心军心民心所向

来源:钧正平工作室作者:汉梁责任编辑:王俊
2018-03-11 20:35

今天下午,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又一次见证了一个历史性时刻——

出席会议的2964名全国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次作出修改,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军心民心所向。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2017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后,来自各地区各部门的118份书面报告以及党外人士座谈会的讨论,凝结成2639条修改意见,推动形成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随后,该草案在党内党外反复征求修改意见,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予以审议通过。接下来,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和表决,今天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次宪法修改充分发扬了民主,恪守法定程序,广察民情、广纳民意,集中了各方面智慧,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

30多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修改后的宪法,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对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促进人权事业发展,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将发挥重大作用。

全面贯彻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次修宪是一个加强宪法学习贯彻的好契机,人人认真学习理解,发自内心拥护,真诚信仰尊崇,宪法才能贯彻落实到位。

此次宪法修改,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对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意义重大;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载入宪法总纲,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是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制度性安排;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为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奠定坚实基础……每一条的修改字字千钧、意蕴深远,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宪法既有对一系列重大制度的安排,也有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也关乎每个你我他的工作生活。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应融入日常学习工作生活。

宪法是依法治国的总依据,也是依法治军的总依据。我军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在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中负有重要责任。每名官兵理应强化宪法意识,掌握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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