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联勤保障中心驻青藏铁路公司军代处引导官兵深入领会条令精神——
室外是否戴帽,不能光凭个人喜好
■解放军报记者 张 放
5月中旬,经过5个多小时紧张的装载、加固、检验,驻藏某部从不同厂家接回的数台超限装备,终于赶在天黑前,从格尔木车站起运,驶向西藏。
列车缓慢启动,部队接装官兵站在车窗前,向辛苦保障此次装备转运工作的西宁联勤保障中心驻青藏铁路公司军代处格尔木军代室的军代表们致以谢意。
见此情景,军代表们不自觉地扶正帽檐,双腿并拢立正,统一还以军礼。
夕阳下,这幅和谐而庄严的画面,让军代表石俊杰感觉工作的付出得到了最好的回报,辛苦一天的疲惫感一扫而光。
青藏铁路公司军代处负责青藏铁路沿线的军事运输保障任务,由于工作地域海拔高、环境恶劣、青藏铁路运输要求独特,以及其进藏入疆枢纽的特殊地理位置,让该军代处不仅保障量大,而且难度更高,像制氧列车换乘、餐车加挂等内地军代处少有的保障内容,对他们来说却是家常便饭。
新条令颁发后,就有军代表向机关提议,身着军装时,在办公地附近活动能否统一不戴军帽。这个建议理由充分,石俊杰就是这个建议的支持者。
格尔木军代室办公地与格尔木车站相邻,石俊杰每天都要往返于格尔木车站的调度室、站台、货运中心等地,虽然出门只有两三百米距离,但他每次进入对方办公场所都是一手拿帽子,一手拿文件。
特别是在货场,有的官兵在平板车上装卸装备时,需要车上车下钻来钻去,戴个帽子不方便。所以,有的官兵一忙起来,也就顾不上戴帽子。
新条令规定:“着军服在室(户)外通常戴军帽,不戴军帽的时机和场合由旅(团)级以上单位确定。”军代处被赋予了规定室外不戴军帽的权限,为什么就不让大家省去这个麻烦呢?
“保障主体和保障对象作为同一个战斗集体,从保障行动到仪容举止,都应该整齐划一、严肃规范。”这个建议到了机关却很快被否定,理由是新条令里有“着军服在室(户)外通常戴军帽”的规定;况且,执行铁路机动、物资运输的部队官兵都是身着迷彩服、佩戴迷彩帽,军代表们就应该主动向其看齐、与其一致。
“新条令从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出发,对室外是否佩戴军帽、统一着作训服的时机和场合等都做了授权性规范,但这并不是基层部队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的理由。”军代处领导作出规定:无特殊情况,官兵着军服在室(户)外必须戴军帽。并再三重申,学习贯彻新条令,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基本方略必须牢固确立,部队严格管理要求时刻不能放松。
连日来,该军代处结合此事,展开了一场以“学习贯彻法规,领悟条令精神”为主题的教育讨论活动,让官兵运用战斗力标准、依法治军思维,结合条令要求去检查自身言行,逐一纠治了过去执行保障任务时不穿作战靴、打遮阳伞、戴墨镜等作风松散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