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平:四方面对策有效提升“一带一路”基建投融资效率

来源:经济日报作者:张丽平责任编辑:康哲
2017-05-05 15:45

缺乏优质项目是影响投融资进程“主因”

对于基础设施投融资而言,首先要有可投的项目,然后才有融资及后续业务的开展。资金的逐利本质决定了投资者会青睐那些有良好发展预期的优质项目。现实中,“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优质项目主要集中在高收入经济体和少数上中等收入国家(包括中国在内),有条件获得市场资金的青睐,融资环境相对宽裕,而那些亟须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挖掘发展潜力的国家和地区则优质项目缺乏,受资金短缺的束缚较为严重。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虽然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潜在投资项目众多,但缺乏优质项目是无法回避的难题,其主要原因在于:

沿线国家的发展环境差异较大。“一带一路”涉及65个国家和埃及的西奈半岛,各国在政治制度、经济社会体制和发展程度、法律体系和政策体系、文化和宗教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由于透明度不足及语言多元等原因,外部资本在进入各国国内基础设施领域时往往心存疑虑,要花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去了解东道国的投资环境。即便做了充分准备,在进入后也难以避免水土不服的问题。而且由于多方面的差异,国家之间协调的难度很大(个别跨境基础设施项目历时20多年仍没有得到有效协调),难以通过国家间的合作为外部资本的投资行为提供有效保障。在基础设施领域,这些问题与基础设施项目固有的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等问题叠加,进一步加大了吸引市场资金进入的难度。这些问题在经济不发达、政治不稳定、法制不健全的国家表现得尤为明显。

缺乏可靠稳定的盈利模式。基础设施投资的盈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使用者付费,二是在因基础设施改善提高的财政收入中安排资金进行支付,三是因基础设施改善带来的周边区域商业升值。第三种来源是中国发展基础设施的重要经验。这三种盈利模式都存在一定风险。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方、运营方而言,使用者付费模式存在市场发展低于预期的经营风险。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场发展低于预期的可能性较大。财政资金支付模式则受制于东道国的整体财政能力。“一带一路”沿线很多国家均存在严重的财政赤字,债务违约风险较高。周边区域商业升值模式的风险在于东道国的土地制度,对于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周边土地并不一定能提供给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方开发,第三方开发的收益也不一定会与建设运营方分享。现实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的债务违约率较高,有的国际咨询机构甚至将有些国家列入高风险债务人。

地缘政治风险需防范。“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和地区具有独特的资源能源和区位,处于大国利益角逐的中心地带,政治经济形势十分复杂,国际形势特别是域外大国势必影响这些国家的政策。虽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改善基础设施、实现更好发展方面拥有共同的愿望,但并不排除其与其他利益集团之间也存在难以割舍的利益诉求(包括政治、军事、经济),从而给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不确定性,增加投资风险。

为解决上述问题,将规模庞大的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变为真实的投资行为,参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类主体既要通过分析研究挖掘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项目,更要在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域内基础设施项目对市场资金吸引力方面共同努力,形成“投资环境改善→优质项目增多→融资渠道拓宽→经济快速发展→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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