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网北京4月15日电(记者梁蓬飞、刘一伟、特约记者吴旭)近日,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统称共同条令)。军委训练管理部领导就新一代共同条令相关问题接受中国军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条令顺应时代发展、回应官兵呼声,取消了“军人非因公外出应当着便服”的规定,明确“军人非因公外出可以着军装,也可以着便服”。
中国军网记者:新条令对军人非因公外出着装作出了怎样的规定?
军委训练管理部领导:军装作为军人身份的象征,具有十分重要的标志性意义。近年来,广大官兵对着军装参加一些社交和私人活动有不少呼声。
考虑到军人着军装参加校庆、婚礼、颁奖,以及其他非公务活动,既能够展示军人良好形象,也能激发军人的职业荣誉感,符合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要求,新条令顺应时代发展、回应官兵呼声,取消了“军人非因公外出应当着便服”的规定,明确“军人非因公外出可以着军装,也可以着便服”。
这一规定施行后,我们将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条令》,加大对外出军人的检查纠察力度,会同地方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假冒军人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军队良好形象,坚决维护军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