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年1月起施行的《反恐怖主义法》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有重要作用。您对《反恐怖主义法》实施以后我们国家面临的新情况,有什么看法?
尹卓:我们不能把拿起武器反压迫、反迫害、保卫自己家园的行动叫做恐怖主义。一旦拿武器有意伤害无辜群众,就要归为恐怖主义。《反恐怖主义法》基于这样一个认识:恐怖主义是人类公敌。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不分青红皂白地以普通民众的伤亡为代价来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
新疆“7·5”事件中,境内分裂分子不分民族、宗教,对群众甚至儿童、老人、妇女一律砍杀。目前中东的恐怖袭击造成的难民基本都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普通民众。比如“伊斯兰国”在伊拉克和叙利亚杀害的是本地群众,有多少西方人死在那里呢?很少。现在整个叙利亚伤亡的近百万人基本都是叙利亚老百姓。所以恐怖主义是人类公敌,并不是针对哪一个种族、哪一种宗教信仰。基于这样一个立场,我们设立《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全正当的。
西方有些国家对《反恐怖主义法》有议论、猜忌,甚至有恶意评论和宣传,这都是有意而为之的,意图挑拨我国国内的民族矛盾。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我国有责任反对全球形形色色的恐怖主义。
我国军队跟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军队之间的演习,就是从反恐开始的,现在又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这个命运共同体的基础是什么?还是反对恐怖主义。把反恐主义上升到政治层次,就是上合组织成员国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受恐怖主义和非法武装威胁的合法政权维护社会秩序和政权稳定,这意味着今后我国在整个中亚地区负有责任。
乌兹别克斯坦的费尔干纳盆地的极端势力多次向合法政权发动不同形式的进攻,甚至差点把合法政权推翻。如果合法政权要求我们提供援助,我们有责任跟俄罗斯等其他国家进行联合合作,维护整个中亚地区的和平稳定。当然,援助是各种形式的。
我国跟中东国家都有良好的外交关系,能源合作,对于中国和中东关系来说至关重要。如果油价随着战争上涨,对我国经济发展不利,因此在中东,我国同样负有责任。在非洲,阿尔及利亚大型的恐怖事件绑架一千多人;利比亚战争中,我国工作人员的生命受到了威胁,因此,在非洲的反恐、和平稳定问题上,我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也负有责任。
通过跟其他国家的反恐合作交流,可以建立军事互信,通过军事互信建立政治、外交互信,这对我国发展同世界主要国家的关系大有裨益。比如我国与美国在中东、非洲的和平稳定上都有很好的合作,亚丁湾护航期间,我国与美国的151编队、欧盟的465编队、俄罗斯的护航编队及日本、印度、韩国等国的护航编队都有很好的来往合作。这就是我们在反恐的基础上找到了大家共同的诉求,这对我国战略能源区和战略资源区的和平稳定,包括印度洋航线的和平稳定都很有益处。
有共同的利益,又面临共同的威胁,我们何不联起手来共同打击恐怖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