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国的作用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正是日本在中国疯狂进行化学战的时期,中国政府曾经寄希望于盟国方面的压力,抑制日军暴行。美国总统罗斯福为此曾经两次公开讲话,并且以化学战报复相威胁,给予日本警告。美国的化学战能力对日拥有绝对优势,同时,日本又缺乏对美国本土的远程打击能力,因此罗斯福的态度取得了美国民意测验结果的支持。不过警告从来也没有兑现,其主要原因是遭到英国的反对--因为存在德日军事同盟,英国担心受到德国的化学战报复。1945年美国对日本使用原子弹,但此时日本化学战高峰期已过,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
日本投降后,美国为了获取日本在中国使用化学战和细菌战的经验,特别是大量活体试验的资料,对日本化学占和细菌战的战犯采取包庇态度。在东京审判时,美方阻扰了有关化学战和细菌战方面的调查,直接导致日军大量犯有战争罪的人员逃脱法律制裁。
遗留问题
有关日本化学武器遗留问题,今天应特别重视。日本投降前,在中国境内存放了大批没有使用的化学武器。其中比较明显的是东北地区,由于苏联红军的进攻,日军撤退时仓促抛弃了很多毒气弹、剂,已于战后被多次发现。
关内地区则不同,因为这部分日军从日本宣布投降到缴械回国之前时间非常充裕(其间还奉国民党政府命令"维持地方治安",并对八路军和新四军进行“自卫”),因此日军对化学武器的隐蔽更加充分,至今发现事例较少,但潜在危险性不容忽视。
战后,仅偶然发现的日军遗留化学武器造成的伤害就达2000多人,以后随着国内建设规模的扩大,加之暗藏化学武器的锈蚀和破损,突发伤害问题将更加严重。
化学战引发的思考
武器本身并不能决定战争的胜负,化学武器同样如此,但武器发展如果存在空白,就会被对手所利用,并造成自身的巨大损害;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质与量应该成比例,不能仅仅满足于拥有,必须需要形成一定的规模和战斗力,才能确保有效的威慑能力,从而实现“以战止战”;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应特别注意攻守平衡,任何一种能力的失衡都会降低整体战斗力水平的发挥。
总之,化学武器和任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对此类事物的一无所知及对国防教育的麻木不仁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