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公正司法,让改革中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获得应有的法律保障
公正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促进和保证公正司法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改革中涉及的各方权益需要得到公正司法的保护,改革对利益关系的影响很多时候也是通过具体的司法案例传递到社会和个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鲜明提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任务。
全面深化改革,把促进公正司法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定分止争是司法的基本功能之一。受现行司法体制自身缺陷和传统观念等因素影响,“人情大于法”、“明规则不如潜规则”等深深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取向,遇事“托熟人、找关系、钻空子”的不良风气削弱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效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央已批准出台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把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等,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全面深化改革,要坚定维护公正司法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守好这道防线,核心是增强司法的公信力,让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让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制裁和惩罚。要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加强对司法行为的内外部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权威。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到位了,公平正义的底线才守得住。
全面深化改革,要通过落实公正司法保护好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深化改革,意味着社会经济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利益格局发生深刻调整。在改革过程中,社会利益如何平衡?新的利益关系怎样维系?合法权益谁来保护?都需要司法改革同步跟进。从经济领域看,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基本经济制度、现代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等改革举措正在相继推出,亟待完善与经济活动和市场交易相关的法律规范,特别是民事、商事法律规范,并同步完善司法手段,才能及时有效地保护改革中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例如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改革方案的出台,就是在这方面进行的创新。从社会领域看,随着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和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变革,要加快推进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今年以来,继废除劳教制度后,又推出了社区矫正制度、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改革举措,都是为维护人权所开展的新的司法实践。把改革相关方的利益平衡好、合法权益维护好,各类利益纷争能够通过正当合法渠道得以有序化解,改革才会得以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