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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牺牲军人国家公墓

来源:国防参考作者:国防大学教授 公方彬责任编辑:袁萌2014-03-26 09:20

三、具体设想和建议   

韩国归还志愿军遗骸的提议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国家和军队须尽快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以此契机凝聚民族正能量。笔者认为,具体工作应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了表示国家对牺牲英烈的敬意,从现在开始就应介入韩国的遗骸挖掘工作,以及后续的遗物整理工作。比如,我国驻韩大使馆要派员全程参与发掘工作,或从国内派员参与发掘遗骸的全过程,并派电视工作者进行全程记录。

第二,迎接英灵回归阶段,应精心组织实施。包括派大型客轮赴韩国迎接英烈遗骸,将每具遗骸独立置于一副棺椁内,覆盖国旗,船面上要有足够的场地存放棺椁,以此体现对所有英灵的最大敬意。另外,迎接队伍至少应该包括志愿军烈士后人、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老军人、其他英雄模范人物,以此情此景激励后人。

第三,在北京近郊环境优美之处,建设一个大规模的牺牲军人国家公墓,作为今后举行国家纪念活动的场所。因为是始建,且采取追溯的方式,所以规划遗骸入园的时间节点很重要,建议从以下三个节点选其一:鸦片战争;辛亥革命;南昌起义。不管以哪个时间为节点,主体园区都应包括:红军时期牺牲军人园区、抗日战争牺牲军人园区(包括国民党牺牲将士)、解放战争我军牺牲军人园区、抗美援朝志愿军牺牲军人园区、援越抗美牺牲军人园区、中印战争牺牲军人园区、珍宝岛战役牺牲军人园区、对越自卫反击战牺牲军人园区、社会主义建设牺牲军人园区、海外维和牺牲军人园区。同时,可以借整理中国海外牺牲军人墓地的机会,将散葬者迁回,还可将目前葬于海拔5000米以上、不便祭奠的红军烈士陵园迁葬,等等。

第四,全国人大将“设立为国牺牲军人纪念日”纳入议题,确定纪念日时举行志愿军烈士遗骸的安葬仪式,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大规模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由此形成常态化。我们应认识到,做好牺牲军人的安葬工作,不仅可以让牺牲者的亲人得到抚慰,也可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英雄主义信念,是当前我们凝聚民族力量须做的重要工作。

第五,建成后的军人国家公墓由军队管理。这是世界大国的普遍做法,以此表达军队对牺牲军人所负有的责任。在日常管理上,可设立仪仗队,并设计规范仪式,保证可以随时以庄重的方式举行祭奠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