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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个】住刚义一:掩护日军医撒布伤寒菌和霍乱菌

来源:中国军网责任编辑:黄杨海2014-07-16 12:35

国家档案馆网站截图

中国军网7月16日电 据国家档案局网站消息,日本战犯住刚义一侵华罪行自供今日发布,笔供内容提要如下:据住刚义一1955年5月笔供,他1917年出生在日本大阪市,1939年入伍并于同月侵入中国安徽宣城县。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投靠国民党阎锡山部。1948年7月10日在山西太原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40年1月,在安徽宣城新兵训练中,“把新四军和抗日军的俘虏约10名,当作‘教育材料’刺杀了”。

1940年2月,在作战休息时,将“从民房中逃出来的1名老人,我先用刺刀刺其背部”,“该老人口吐鲜血死去”。

1941年12月,在山西太原,逮捕村民两人,“用日本刀刺第1名的胸部杀死”。对另1名同样“命部下将其斩杀”。

1942年2月中旬,在太谷县新庄村后山的山洞中捉来村民4名,“我将其中二十二、三岁的妇女在我的房中将其强奸了,另外的约27岁的妇女,由部下二、三名轮奸”。对两名男人因拷问不回答,将其1名杀害。

同在2月中旬,在摩天岭东南某村,“袭击转移中的八路军医院,在民房中逮捕病员5名”,对其中两名拷打后,“我亲自用日本刀将其斩杀”。

1942年2月下旬,“掩护大队本部医务室曾根军医大尉以下约10名,撒布伤寒菌和霍乱菌。”“此间我的小队与中队一齐,在和顺县龙门村、官池堂、阳乐庄其他二、三个村庄(村名不详)占领要点,对医务室的人员在民房中,向碗、筷、菜刀、面杖、面板、桌子等食器类上涂抹细菌,又向盛饮水用的水缸中投细菌,或向村中的井中、及附近的河中投入细菌的行动进行掩护”。

1942年3月下旬,“把拘留着的八路军女工作员(25岁左右)强奸后又由县警备队的士兵轮奸”。中队长为了不让大队长知道,“命我将上述的妇女及拘留着的八路军工作员2名、大盂镇的商人1名共4名杀害之”。

1942年5月下旬,在将军墓村西头民房中,将前一天在战斗中俘虏的八路军作战员及干部5名,“我亲自用日本刀斩杀”。

1942年6月,在彰德县水冶镇大街宿营,“我将一家中20岁左右的姑娘强奸了,此后又叫部下强奸了其母亲”。

1942年7月,在太原市侯家巷驻扎期间,“实施刺杀活肉靶检阅时,……带来的俘虏(大部分是八路军的战士、干部、学生,一部分是抗日军的战士)约220名,每人刺杀1名”。“现兵役教育方针是:……要以活着的中国人作教育材料,进行试胆、锻炼为方针。……各教官(包括我在内)根据此进行准备教育后,……把检阅课目中的刺杀假设敌改变为刺杀活肉靶”。

1942年8月2日前后,“指挥机关枪新兵约70名,把……俘虏约70名(其中有约50名是妇女),当作教育材料将其刺杀。”“于此次检阅期间,各教官、助教及约340名新兵,共杀害了约340名俘虏”。

1943年6月下旬,“指示中队附田中少尉把以八路军的嫌疑拘留在中队拘留所的村民1名,在该村外南侧小沟内用日本刀斩杀。”

1944年8月下旬,在沁县,“暖柳村及小河村逮捕村民各1名”,“我命马队长将上述2名在沁县城西侧河滩射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