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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与匪咫尺之遥 《水浒》为何成土匪“圣经”?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江永红责任编辑:张婷2014-06-09 09:20

公平靠法不靠侠

中国人恨匪,爱侠,像盼明君、盼清官一样盼侠。在明君、清官盼不到时,只有盼侠了。越是在动乱年代,越是盼着有一个侠来拯救自己。在清朝乾嘉之际,贪腐成风,社会动荡,人民盼清官、盼侠客,于是出现了一个武侠小说的高峰期。民初军阀混战不休,再次出现武侠热。然而,尽管文坛上武侠闹得很火,而人民盼来的却是“侠之流”的土匪。瞿秋白认为,武侠热是一种让民众“梦想着青天大老爷的青日主义者,甚至于把这种强盗当做青天大老爷”,“安心做奴才”,等着侠来“劫富济贫”,最后不过是“空谈”(《瞿秋白文集》二《普洛大众文艺的现实问题》)。有人说侠义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传统组成部分,不无道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民众始终被压在最底层,他们盼望公平,可有谁来给他们公平呢?在思想禁锢的文盲国度,他们只能盼明君,盼清官,盼侠。实在盼不到了,绝望了,就去当土匪。直到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中国共产党出现之后,中国人才明白:“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

如今,土匪早已成为一个历史名词,而侠文化、匪文化不可能成为历史。其积淀之厚深,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负能量。不用说绑票、拦路抢劫之类的犯罪就是土匪行为,只说许多犯罪团伙特别是黑社会组织无不有匪、侠文化的影子。

“不义之财,取之可以”,侠和匪均以此为信条。现在有劫贼号称“专偷贪官”,媒体上也时有贪官被盗而不敢报案的报道。看了类似报道后,很多人对贪官恨得咬牙切齿,而依稀把贼看成了侠,仿佛他们为自己出了一口恶气似的。这种心态的背后,是对社会公平的渴望和对社会不公的不满,同时也是无意中对“盗亦有道”理论的认可。但是:第一,谁能保证窃贼“专偷贪官”而不偷别人?贼是为自己而偷,其实并不管你是否是贪官。要他们当侠,“专偷贪官”,不可能。第二,即使真的“专偷贪官”,谁是贪官谁不是贪官,全凭贼来当裁判,能客观吗?梁山泊“替天行道”,专反贪官,他们划分贪官好官、好人坏人的标准其实是一个义字。义者,正义也。仗义,就是做符合正义和道德规范的事。然而《水浒》虽然通篇不离一个义字,但判断义与不义的标准是多重的。大多不是看是否合乎正义、道德和法律,而是取决于对弟兄们的态度,对弟兄们好就是义,对弟兄们不好就是不义。阳谷县县令在武松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后,为帮武松,故意做假供词假案情;东平知府为武松走后门重罪轻判,虽然他们都枉法了,但因为帮了武松,所以是好官,至于他们是否贪污,那是不必计较的。李家庄庄主李应,扈家庄庄主扈太公,祝家庄庄主祝朝奉同是土豪,三家订有共同防御梁山强盗的协议。而当时迁在祝家庄偷了报晓鸡被抓住后,李应为救时迁不遗余力,讲义气,因之是好汉,而祝家三兄弟要依法办事,要把时迁送官府,不义,所以要踏平。宋江打祝家庄,除了要救回小偷兄弟时迁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山上的粮草不多了,得下山抢劫了。打祝家庄,宋江仗的是义气,而不是正义;是为了利,而非义。如果像梁山好汉这样靠个人好恶来判断是非,那就是顺我者为义,逆我者为不义。张青、孙二娘夫妇开黑店,下麻药杀人无数,卖人肉馒头,罪在不赦,可仅因麻翻了鲁智深而没杀,后来被武松识破后,张青下跪求饶,几句话一吹捧,便成了结义兄弟。张青夫妇人性泯灭,何义之有?但梁山英雄要的义是义气,滥杀无辜也就不算罪了。

“杀富济贫”,也是侠与匪必打的旗号,因迎合了穷人的愿望而颇有市场。但是,清末民初多如牛毛的侠和绿林好汉,劫富无数,而济贫者百中无一,实际是劫富济己,而且劫起来连穷人的锅碗也不放过。即使在侠义小说中,也是屡见劫富,鲜见济贫,甚至只见劫富,而未见济贫。《水浒》被誉为侠义之经典,抢劫来的钱财堆积如山,有多少分给了穷人?他们大秤分金,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为的是自己快活,何曾管过老百姓?连不滥杀无辜也做不到。即使在内部,也是按等级分配。细看《水浒》,宋江也是嫌贫爱富的。梁山泊英雄排座次,不是按贡献大小,不是按武艺高低,也不是按资历深浅,说是按“天书”,其实基本是按上山之前的社会地位。单说36“天罡星”,排在前12位的除了吴用、公孙胜两个军师外,其余10个不是财主就是原政府官吏或官军军官。卢俊义对梁山寸功未建,却能坐第二把交椅。凭什么?他和宋江一样能仗义疏财。疏财就是仗义,不疏财就是不仗义,不必管这财是怎么得来的。利就这么变成了义。有人说宋江是花钱买来的“领袖”,不是没有道理。鲁智深和武松可算是“老实”的侠,武功高强,贡献也大,仅被排在第13、第14位,连原县衙的公人(公安局刑警队长)朱仝也排在他们前面。最冤的是李逵和三阮,分别被排在第22、27、29、31位,他们都战功卓著,资历又老,往后排的原因,穷小子也。连梁山泊内部都没有平等,何况山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