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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与匪咫尺之遥 《水浒》为何成土匪“圣经”?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江永红责任编辑:张婷2014-06-09 09:20

鲁迅把古代的侠分为“老实的侠”和“取巧的侠”,在“老实”的侠死光后,只剩下“取巧的侠”,而“取巧的侠”不过是“侠之流”的土匪,外侠内匪,假侠真匪。

《水浒》的前半部分主要写侠义,后半部分主要写忠义,写侠义是为了写忠义。书中有鲁迅所说的“老实的侠”,如鲁智深在渭州三拳打死镇关西,救金翠儿;在桃花村痛打小霸王周通,救刘太公之女;大闹野猪林救林冲,只为正义,不图回报。但《水浒》中更多是以宋江为代表的“取巧的侠”。宋江作为一个读书人,满脑子是出人头地,封妻荫子。在宋朝,要达上述目的,有两条正道可走,一是参加科举取得功名,二是通过军功成为武官,可惜他文不能应举,武不能上阵,怎么办呢?只得另想办法。他拥有宋家庄,是个土财主;在县里当押司,虽无俸禄,但能捞外快,于是他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仗义疏财,广结天下豪杰,走了一条以财博名,以名结豪杰,再以梁山豪杰为资本,乞求朝廷招安。他上梁山似乎是被迫的,是半推半就的,其实是心甘情愿的。他在江州题的反诗即可证明:“自幼曾攻经史,长大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在他为写了反诗而后悔时,李逵却一语道破本质:“吟了反诗,打什么鸟紧!万千谋反的,倒做了大官。”宋江要做大官,非走谋反这条道不可;他上了梁山,非谋求招安不可。因此,宋江是个“取巧的侠”,由“侠”而“盗”,“终于是奴才”。

前面我们说到《水浒》是土匪的圣经,宋江是土匪供奉的神,与其说土匪是求宋江保佑,不如说是要走宋江的路。这是一条法制外的升官之道,走此道者一直不乏其人。瞿伯阶是湘西巨匪,瞿波平所写的《瞿伯阶传略》说:“瞿伯阶粗识文字,《东周列国志》、《三国演义》、《水浒传》是他常看的书。他见队伍闹大了,曾学习古书上的搞法,对下属约法三章,借以收揽民心:一,不得罪没钱的人;二,不能强奸妇女;三,不要牵别人的耕牛。”这个土匪头子好像也要“侠”一把了,然而这点“狭义”只不过是兔子不吃窝边草而已。“凡是他想扩展的地方,他就指使部下尽量违背约法三章去扰民害民,有时派人去搞暗害活动,有时派人明火执仗去抢劫,弄得那些地方胆战心惊、人心惶惶。于是向他求情者有之,向他求保护者亦有之。他一到,就按约法三章办事,越显出他的恩赐,那块地方不但成为他的势力范围,老百姓还感激他呢!”队伍扩大了就要想招安了。他1936年被收编时,队伍集中后被国军用机枪全部扫杀光,好在他不在改编队伍中才捡了一条命;上了国民党的如此大当,而1941年他却再次接受改编,又再次上当。虽然一再上当,他最后还是要谋求招安,弄一顶正规的官帽戴。

清末民初的土匪几乎没有不被招安的,土匪头子几乎没有不想被招安的。如豫西的土匪头子,有当到省主席的,当到上将、中将、少将的有数十人。这就是为什么在我剿匪斗争中,所剿的都是政治土匪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