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架桥,军代表是推动融合发展的生力军
曾祥林(总装备部武汉军代局总工程师):军代表在武器装备采购的第一线,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服务大局、牢记使命,努力发挥好作用:一是发挥好宣传咨询作用。军代表是军队与企业之间的桥梁,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国防和军队建设关于军民融合发展的方针政策,积极宣讲“民参军”的基本政策和要求,增强企业参与军队装备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发挥好引领培育作用。军代表要引导“民参军”企业,按照标准制度,完善装备制造承制单位资格,加强装备质量保证能力基础建设,指导完善相关的手续和要求;三是发挥好协调监督作用。军代表要严格标准抓质量,依据合同促进度,加强日常检查监督,确保武器装备按期交付。要积极参与编制武器装备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政策、法规和军民一体化技术标准规范,扫除武器装备军民融合式发展技术障碍。
白海威(装备学院装备采办系主任):要发挥院校的人才培养主渠道作用,下大力培养一批适应军民融合要求的高素质装备采购干部。一是针对装备采购工作特点,下大力加强装备采购干部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加强民营企业监督、市场价格准确测算、法律纠纷处理、技术与合同履约评价等急需能力培养,为推进武器装备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奠定人才基础;二是要充分利用全军装备采购干部院校协作组平台作用,探索建立装备采购干部军队院校与地方军工企业联合培养机制,闯出人才培养军民融合新路子;三是要大力开展军民融合学术交流,积极探索开展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装备采购法规标准培训,提高民营企业适应军工市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