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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部颁发《军队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站管理办法》

实施跨单位跨学科协同创新联合育才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李旭峰 闫金久责任编辑:董文龙2014-10-09 09:16

解放军报北京9月24日电 李旭峰、记者闫金久报道:为贯彻落实习主席关于深化军民融合、推进协同创新的重要指示,构建跨单位跨学科科技人才协同创新平台,加速培养担当强军重任的科技人才,经军委领导批准,四总部日前联合颁发《军队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9章37条,对军队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站的申报设立、运行管理、激励保障、考核评估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办法》明确提出,军队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站是依托科技实力雄厚、专业特色鲜明的军队院校、军事科研机构、科研试验单位、战斗保障部队和勤务保障部队,联合军地相关单位,开展跨单位跨学科协同创新的科技人才协作组织,按照军事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围绕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重点在作战理论创新、武器装备论证、关键技术攻关、装备维护保障、作战运用和医学防护研究等领域设立。

《办法》规定,军队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站建设由总政治部牵头负责,四总部共同组织实施,建立全军、军区级单位、依托单位三级管理体系,按照协作共管、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模式运行,实行军队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站自评、军区级单位考核和全军综合评估三级考评制度,强化激励作用,提高建设质量。

为加强军事科技协同创新,调动联合育才积极性,《办法》规定军队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站享有人才和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权,进站专家可优先推荐入选国家、军队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和奖励评选,有重大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调整专业技术等级。同时提出,要利用地方人才和科研资源优势,开展军地大范围、多领域的交流协作,实现军民融合培养人才。

《办法》要求,各级要围绕实现强军目标,着眼提高部队能打仗、打胜仗能力,积极推动军队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站建设,为催生重大军事科技创新成果、培育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搭建有效平台。

(《解放军报》2014年9月25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