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把军队改革置于国家发展战略之中,实现军队改革与国家整体改革同步协调发展。历史经验表明,我军的改革必须与国家的改革相适应、相协调,并随着国家改革的不断深化而深化。建国后,在经历了抗美援朝战争之后,中国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人民解放军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建设方针,一方面加强自身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巩固和加强海防、边防,为国家创造一个安定的内外环境,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又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参加和支援国家的经济建设。1954年后,人民解放军通过精简整编和集体转业等方式,向地方各条战线输送了大批建设人才,组建了一些对国民经济具有战略意义的建设兵团。1954年,在新疆屯垦的约14个师的建制部队集体转业,组建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56年6月,铁道兵7个师的官兵先后从南方转业,随后挺进北大荒,创建了一批国营农场;1958年,又有近10万转业复员军人从全国各地分批进军北大荒。这些转业复员到农垦战线的解放军官兵,为发展国家的商品粮生产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也始终关注国防建设与国家经济建设的关系,要求国防建设必须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他关于军队建设和改革的论述,在很多场合下都不是单纯地就军队讲军队,而是与国家总体上的问题联系在一起,强调军队要从国家全局上考虑自身的改革和建设问题。他在担任军委主席期间作出的许多军事改革的重大举措,如实行军队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裁减常备军员额100万人,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向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方向转变等,都体现了顺应和服从国家建设和改革大局的总体战略考虑。与此同时,邓小平还强调军队改革要与国家的总体改革同步发展。如随着国家人事制度的改革,军队的干部制度也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随着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军队领导体制也必须加以调整、完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军品贸易和军品采购、军队后勤供应制度等也必须进行与之相适应的改革,等等。实践证明,把军队改革与国家总体改革有机联结起来,既适应了国家总体改革的需要,也有力地推动了国家总体改革的发展。
第五,正确处理改革、稳定、发展之间的关系,积极大胆而又稳妥地推进军队改革。改革本身就是一场积极且创新性极强的社会活动,任何一场改革都是一项创造性、探索性的工作。回顾国防和军队历次大规模的精简整编,之所以搞得很顺利,首先是与党中央、中央军委具有开拓精神,大胆、科学地制定决策分不开的。决策者不仅有很强的政治勇气和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又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高瞻远瞩、大胆决策、敢于试验,同时又具有科学严谨的精神,把精简整编的措施建立在适合国情军情的可靠、可行的基础上,采取各种稳妥的方法和步骤,扎扎实实地推进军事改革。邓小平在谈精简整编工作时说:“第一条,决心要大;第二条,工作要细。”所谓决心大,就是认识到的,看准了的,就要坚定不移地干下去,使精简整编方案得到彻底贯彻,实现精简整编的目标。邓小平说,“下了决心,坚定不移”,“这件事不能犹豫,不能妥协,也不能半途而废”。他还指出:“搞精简整编,要搞革命的办法,用改良的办法不行。”他把精简整编看作是一场革命,“要用革命的精神和革命的姿态来对待这项工作,舒舒服服、修修补补或安于现状是不可能搞好改革和精简整编的。”他要求,在宏观指导上要制定一个“革命性”的精简整编方案。在具体执行中,既要讲清道理,又要严格执行纪律。经验证明,精简整编的方案带有一定的尝试性,即使一个被认为是较理想的方案,也不可能适应所有方面的要求和被所有人接受,“再细,也难免有照顾不周到的地方”。因此,他强调要把这个话说在前面,要求全军要顾全大局,要有全局观念、大局观念,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国防和军队的改革,在取得伟大成就的同时,没有冒太大的风险,这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对改革的时机、方式、方法、步骤、进程、重点等问题的正确把握是密不可分的。
历史教训
回顾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防和军队的历次改革,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但不容否认,也确实存在一些历史教训。正确认识这些历史教训,对于今天我们搞好新一轮国防和军队调整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第一,传统上形成和固化的利益“藩篱”难以打破,需要坚强的决心和意志,否则调整改革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国防和军队改革同样也是一种利益调整,它的动力和阻力都与利益相关,只有正确处理好改革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才能使改革健康发展。国防和军队调整改革在于打破各种利益关系,包括官兵之间、军队各个系统和各个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在进行改革前,每一支军队和其中的既得利益者都存在着一种固有的利益格局,这当中,有的军人或系统、单位居于明显的优势地位,有的则处于劣势地位,国防和军队改革往往会对这种利益格局进行调整,从而必然会触动其中的一部分既得利益者。一旦触动既得利益者,便会引起他们对改革的疑虑甚至是反对,从而成为军事改革的阻力。尤其是和平时期的改革,由于是在没有外来冲击的情况下对固有权力和利益格局进行调整,因而阻力重重,往往起步难,持续下去更难。面对阻力,如果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如果遇挫而返、浅尝辄止,就不可能发动一场真正伟大的军事改革,更不可能将之深入地进行下去。因为任何改革,都需要打破固有形态下阻碍战斗力提升的“藩篱”,建立新的更好的秩序。邓小平曾在中央军委座谈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不是“肿”在作战部队,而是在各级领导机关。因此,与其说是“精兵”,不如说是“精官”。他还坦率地说:“这是个得罪人的事情。我来得罪吧!不把这个矛盾留给新的军委主席。”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核心,邓小平在当时的中央领导集体中具有无与伦比的威望,为了军队调整改革不怕得罪人,才使“百万大裁军”这一艰巨任务得以顺利完成,否则是难以想象的。因此,在和平时期推行军事改革,需要有非凡的魄力和毅力,必须有一种为了国家的强盛而勇于进行改革、敢于冒险、敢于战胜困难的精神和勇气。
第二,改革未能按照预定方案推进,导致改革的结果成为各方利益调和与妥协的产物。军队改革涉及各方利益,难免要得罪人,任何一级军队领导都可能面对各种阻力,如果没有坚强的意志和决心,没有一定的魄力,是很难推进调整改革顺利进行的,最后的改革结果,就成为各方利益调和与妥协的产物。例如,走精兵之路,必须建设和完善适应现代战争要求的军队体制编制,首先要“消肿”,这是一项重要工作。在1975年至1984年的几次精简整编中,同样的问题多次出现:机关精简过一次,过后又反弹膨胀一次,各系统、单位边减边增、互相攀比,导致人浮于事,陷入“精简—增编—再精简—再增编”怪圈,甚至出现了增编大于减员的反常现象。经过几次整编,我军员额减到400万人。面对400万大军,从哪里下手对全军更有指导作用呢?这就要弄清军队主要“肿”在哪里。尽管当时中国军队有400万人,但连队并不充实,臃肿的是各级机关和各类非作战人员。当时,世界其他一些国家的官兵比例为:苏联1:4.65;联邦德国为1:10;法国为1:17,而中国却是1:2.45。虽然大家都清楚我军官兵比例不合理,但在远离战争的年代,人们往往安于现状,容易对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客观需求视而不见,在主观上缺乏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且,既成的权力和利益格局在没有战争的情况下也很难打破,改革的阻力常常大于改革的动力。因此,导致军队体制编制改革在历史上丧失了一次又一次机会。其结果是:在修修补补、因循守旧之中,军事问题越积越多,落后局面越来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