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什么样?

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周洲责任编辑:袁帆
2017-11-01 06:51

2015年5月9日,俄罗斯在莫斯科红场举行纪念卫国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式,几名二战老战士等待入场接受检阅。

俄罗斯成立国家老战士事务局负责退役军人事务

苏联时期,军人地位很高,退役军人待遇优越,普遍受到社会尊敬。苏联解体后,军人社会地位大幅下降,退役生活缺乏保障,由于法制不健全和政令不通,一些地方单位无视安置政策,导致数万名二战伤残老兵和退役军人走上街头示威集会,要求联邦政府解决生活待遇和社会地位问题。

为妥善解决退役军人问题,俄罗斯加紧完善了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1993年国家杜马通过了《服过役和在内务机关服过务人员及其家属退休(抚恤)金保障法》,1994年通过《老战士法》,1998年通过《军人地位法》,专门系统地解决了伤残老兵和退役军人在待遇、安置及社会地位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老战士法》规定在联邦政府成立国家老战士事务局,专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

目前,国家老战士事务局已经成为俄罗斯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的主要机构,其编成、结构及其建立和活动程序,由总统按俄罗斯联邦政府报告确定,受俄罗斯联邦主体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有:制定并执行国家和地方退役军人社会保护计划,确保联邦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优惠得到落实;从联邦预算、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和地方预算中划拨资金;依托大众媒体系统宣传军功和战斗功绩。

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后,俄罗斯退役军人对生活保障满意,普遍受到社会尊重,社会地位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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