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以及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8年军队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军训办〔2018〕9号)要求,结合大学实际,制定本方案。
1组织领导
根据军训办〔2018〕9号文件“各招生单位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要求,成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组织,各学院(校区、部、系)和校机关有关部门配合实施。各学院(校区、部、系)成立相应复试工作机构,根据大学统一安排组织做好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2初试基本线
根据军委训练管理部文件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统一执行军队划定的硕士初试基本线要求,详见附件1。
3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定于4月10日-14日。4月10日全天组织考生报到和资格审查;11日上午组织体检、下午组织专业课笔试;12日-13日全天组织面试;考生政治审查机动安排;14日下午组织本校应届考生体能考核。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复试地点为校本部海福巷营区和双龙街营区,报考石家庄校区、通信士官学院和训练基地的考生均在校本部参加复试。
4参加复试人选
根据军委机关要求,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下达2018年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军训〔2017〕225号),军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对招生数量、对象范围、学科类别等不作调整。
(一)军人硕士研究生
1.应届本科生(含军校应届生和国防生)
(1) 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生计划限额为99人,其中已接收推免生36人(军校应届生4人、国防生32人),剩余统考计划限额为63人。
(2) 生源情况
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生考生上线155人,其中军校应届生85人(均为本校学员)、国防生70人。
(3) 参加复试人选
按照应届本科生剩余计划限额的130%比例,依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其中军校应届生初试总分必须进入本科所在专业非指挥类学员总数的前20%(四舍五入,含推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