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某预备役场站飞行管制室预备役雷达管制参谋许徐敏——
经济发展不能忽视机场净空保护
几年前,在我工作的这个军民两用机场,因机场净空区内一幢在建建筑超高,影响到飞行安全,造成机场多个民航航班被迫临时改航或停航,驻场航空兵部队军事训练也受到很大影响,不得不改变训练计划。
近年来,像这样的问题在全国多个机场都有发生。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化步伐日益加快,使得原本偏僻的机场,有的变为“城区中心”,有的紧邻“闹市区”,有的陷入“谷盆地”,“城市包围机场”现象日益凸现。现在不仅民航机场如此,军用机场也不例外,机场净空形势是越来越严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都明确规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禁止修建超出机场净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现在净空形势越来越严峻的根本原因,在于地方经济建设与机场净空保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净空保护法规执行过松,会影响飞行安全;净空保护法规执行过严,则会影响机场周边地区的发展。
除了超高违建以外,“无人机大闹净空区”的危险举动近年来也频频上演,给机场净空保护拉响了警报。从去年4月14日开始,成都双流机场在17天内发生9起无人机违规闯入净空区威胁民航安全的事件,造成共计超百架航班调整、避让、备降和延误。
军用机场净空也屡遭破坏。新华社2014年报道,在过去的近20年中,我国50%以上的军用机场净空环境遭到破坏,10多个军用机场被迫关闭或搬迁,导致飞行事故征候近百起。据我多年的跟踪了解,民航机场净空环境所遭到的破坏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其中既有个别单位和民众法规意识、安全意识淡薄的原因,也有监管盲区、立法空白、惩处失效等多种因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军地相关单位合力共为,切实走出一条军民融合联管联控的路子。
我认为,在立法上,有军用、民航机场的地方政府,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订专门的地方性保护法规,对可能影响到飞行安全和净空保护的有关事务进行规范,并将机场净空保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在执法上,军地应主动成立联合工作组,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和处置,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尚未有法规规定的有关事务,也可以按照行政合理性原则,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做合理、必要的处置;在守法上,特别需要军地加大宣传力度,让全民都来关心净空安全、支持净空保护。
两会即将召开,我希望与会代表能呼吁一下机场净空安全问题,军地双方应尽快行动起来,在法规制定、机制建立、国民教育等多个层次加强沟通合作,多管齐下打响机场上空的“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