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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交通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军事交通学院责任编辑:李娴2013-12-06 16:29

一、招生计划

总计划招收4名,其中,机械工程学科2名,军事后勤学学科2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军队在职干部和军校应届硕士。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军队在职干部已获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须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6.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7.持师(含)以上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或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20日。

报名地点:军事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处)。

四、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外地考生可函报):

1.应届硕士考生:所在培养单位介绍信、学员证,毕业后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军队在职干部:师以上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和复印件。函报的考生提供有关证件、证书时可先提供复印件,待考试前检查原件。

2.近期一寸着军装正面免冠照片2张。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和专家推荐书2份(可到学院招生办领取或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报考登记表下载后正反面打印,骑缝装订)。

4.政审表1份(可到学院招生办领取或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后正反面打印)。

五、考试

1.考试时间:2014年3月(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或网上通知为准)。

2.考试地点:军事交通学院

3.考试办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以笔试为主。初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后,立即组织复试,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外语听力及口语、综合学术水平)。

六、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根据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衡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八、培养年限

基本培养年限为4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教育教学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的,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时间不得超过1年。

九、毕业分配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全军范围内统一分配;定向博士生按政策规定分回原大单位。

本简章内容以总部相关政策、规定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干部处 联系人:胡德琼 联系电话:022-84657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