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1.考试时间:2014年3月(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或网上通知为准)。
2.考试地点:军事交通学院
3.考试办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以笔试为主。初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后,立即组织复试,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外语听力及口语、综合学术水平)。
六、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根据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衡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八、培养年限
基本培养年限为4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教育教学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的,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时间不得超过1年。
九、毕业分配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全军范围内统一分配;定向博士生按政策规定分回原大单位。
本简章内容以总部相关政策、规定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干部处 联系人:胡德琼 联系电话:022-84657562